【記者 張學宜/台中 報導】蔬果農藥殘留是民眾日常飲食非常關心議題,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更列為重點監測品項,自110年起鎖定蔬果農藥殘留違規高風險販售業者,輔導業者加強食材供應商管理,並啟動每年生鮮蔬果抽驗監測計畫,去年抽驗728件檢驗411類農藥,結果22件蔬果農藥殘留違規,已請業者將不合格品項立即下架。
食安處長傅瓊慧說明,其中19件違規蔬果源自外縣市(雲林縣15件、彰化縣2件、桃園市與屏東縣各1件),已移源頭所在地衛生局處辦,另3件因業者無法提出來源証明,已依食安法處分3萬元罰鍰。整體而言,在食安處加強管理及輔導下,去年農藥殘留違規率3.02%較110年5.97%,已顯著下降。
食安處表示,統計去年農藥殘留違規蔬菜前3名分別為小葉菜類(菠菜與青蔥等)、包葉菜類(包心白菜與大芥菜等)與豆菜類(甜豆與菜豆等);此外,分析110至去年農藥殘留不合格案件的來源供應商,違規2件以上為同一來源業者計15家(其位於雲林縣11家為最多數),相關資料已提供農業單位,加強源頭種植農民的施藥管理及上市前的監測作業,確保安全蔬果才可進入市面,另也提供教育局、各團膳業者與食品業者,對於高風險供應商可評估替換。
食安處提醒,販售業者不論採購或販售蔬果都應自主把關,除不定期自行送檢驗或要求業者提供相關檢驗報告外,對於溯源產品交易憑證要留存5年,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針對多次違規的高風險盤商或農民,應主動停止交易。
食安處建議,民眾食用蔬果前可先用水浸泡3分鐘,再用流動的清水沖洗或輕輕刷洗,讓水流帶走殘留農藥;另蒂頭、根部、凹陷等不易清洗的部位,也可先行去除丟棄,降低食用到殘留農藥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