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周為政/彰化 報導】連署郭台銘、賴佩霞參選第十六任正副總統,涉嫌二次槍械彈藥案件獲假釋的詹姓男子,以毒品為對價,交由已懷身孕的柯姓女子,利用他人個資偽造連署書而觸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和個資法,柯女被起訴後一審已被彰化地院判處六個月徒刑,詹姓男子今天被彰化地檢署依違反個資法和正副總統選罷法提起公訴,檢察官以詹嫌擁有槍枝,且曾挾持員警為人質拒捕及有逃亡、槍械前科為由,建請法院對詹嫌從重量刑,並將在押的詹嫌送審後,裁定續押和禁見。
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吳宇軒說,法院同意檢察官的意見,下午審訊後,裁准詹嫌續押和禁見。
起訴指出,詹嫌曾犯二次違反槍械管制案件及持有殺傷力改造手槍犯行,縮短刑期假釋至一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期滿,現仍假釋期間,為懷有身孕的柯女追求者,詹、柯和柯的同居人及一名叫十三妹的友人(兩人另案偵辦)等四人,明知郭、賴連署參選第十六任正副總統,竟提供毒品為柯女偽造連署書的對價,柯再由同居人取得他人個資偽造近百份連署書後交給詹嫌,詹依約交付毒品給柯女作為對價,詹再將連署書轉交十三妹,再轉給上手,最後繳交中選會。
檢察官接獲柯女以偽造連署作為購買毒品的對價情資,乃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一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搜索柯女住處,扣得已偽造完成的連署書名冊、空白連署書、切結書和毒品。
檢方指出,詹嫌曾挾持警察拒捕犯行,且本案尚有多人等待搜索,拘提,被告已與黃姓共犯勾串,並持有非制式手槍,實有延長羈押禁見的必要,若法院予以交保,被告棄保逃亡,員警依法院指揮逮捕,被告為脫免重罪,極有可能再持槍拒捕,而將造成員警和無辜民眾的傷亡,建請法院在被告送審後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