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傳媒/記者 陳德儀/台北 報導】台北市文山區6日發生一起比特犬跳出車窗咬傷民眾事件,經台北市動物保護處調查後,確認飼主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0條規定,並對其開罰5萬元。然而,該隻比特犬於今(17)日又在大安區發生類似事件,再次跳窗咬人,動保處認為飼主無法妥善管理犬隻,除加重裁罰9萬元外,並決定沒入犬隻,以防止未來再度發生傷人情事。
動保處表示,6日事件發生後,已約談飼主了解情況,當時飼主表示犬隻係因誤觸車窗按鍵才跳窗傷人,並承諾日後會讓犬隻配戴寵物口罩,並加強管理。未料,僅僅11天後,同一隻比特犬再次跳窗傷人。
飼主在17日的調查中辯稱,事發當時已經將犬隻繫在車內,但因犬隻過於激動掙脫頸圈,導致二度跳窗咬傷民眾。動保處認定,飼主對犬隻的管控方式不當,無法確保公共安全,因此依《動物保護法》第7條與第32 條規定,合計裁罰14萬元,並依法沒入犬隻。
動保處進一步說明,根據《動物保護法》第7條,飼主有責任防止動物侵害他人生命、身體或財產。另依據《動物保護法》第 20 條,農業部公告的攻擊性犬種,在公共場所應由成年人以長度不超過 1.5 公尺的牽繩牽引,並同時配戴寵物口罩,或裝載於金屬製堅固箱籠內。
動保處呼籲,飼養攻擊性犬隻的民眾應確實遵守規範,避免類似事件發生,以保障社會安全並維護動物福祉。